艾堃2次错判!足协评议:蓉城进球被吹判罚极度+漏判蓉城点球
11月05日讯 中国足协当天公布足协评议,本轮中超共两个判例,皆为蓉城vs河南的比赛。
比赛第15分钟,河南队手球犯规,裁判响哨,随后胡荷韬进球。裁判判罚进球无效,由蓉城主罚任性球。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29轮,成皆蓉城VS河南俱乐部。比赛第15分钟,两边队员在河南队罚球区隔壁争抢头球后,评判员判河南队队员手球犯规,随后成皆蓉城进球。评判员判进球无效,由成皆蓉城踢径直任性球收复比赛,VAR未介入。
成皆蓉城俱乐部陈述主张觉得:评判员鸣哨本领晚于本方射门本领,应判进球有用。
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觉得:在两边队员争抢头球时,成皆蓉城队队员领先起跳并争抢到头球,其手臂与对方队员的战斗不组成犯规。之后球战斗了河南俱乐军队员伸开并高于肩部的手臂,应视为手球犯规,但立时成皆蓉城队获取了很好的射门得分契机,此时评判员应掌持成心条件,使比赛接续进行,不应判罚手球犯规。此判例中,评判员在进球前如故鸣哨住手比赛,不可再判进球有用,因此作念出了由成皆蓉城踢任性球收复比赛的决定。另外,此情况不稳妥国法限定的介入原则,因此VAR无法介入。此球评议组认定为评判员判罚决定极度,VAR不介入正确。
胡荷韬进球因对方手球在先被吹
比赛第48分钟,阿奇姆彭禁区内手球,裁判未判罚,VAR未介入。
判例二:中超联赛第29轮,成皆蓉城VS河南俱乐部。比赛第48分钟,成皆蓉城队传中,球疑似战斗河南俱乐部11号队员臂部,评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,VAR未介入。
成皆蓉城俱乐部陈述主张觉得:对方11号手球犯规。
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无数成员觉得:成皆蓉城队传中时,河南俱乐部11号手臂从躯壳背后的位置,向球脱手的标的出动至非当然位置,且从现存视频画面中判断,球战斗了河南俱乐部11号手臂,因此应视为手球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。VAR应介入。评判员决定极度,漏判手球犯规和罚球点球。VAR未介入极度。
